淺析IFRS 16對企業評價之影響

前言

自2019年1月1日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以下簡稱IFRS 16)取代國際會計準則第17號(以下簡稱IAS 17),新準則影響層面重大,尤其是對於高度仰賴營業租賃(在IAS 17下)之公司有重大衝擊。探討IFRS 16發布之緣由,實為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希望透過該公報之制訂,讓原本因採用營業租賃而隱藏起來的表外資產、負債能忠實表達在資產負債表上。

影響三大財務報表

在IFRS 16下,按其相對嚴格之定義,多數承租人的租賃協議被視同為融資租賃,影響了三大表之財務數字:

  • 資產負債表:上同時認列使用權資產(Right-of-use asset)與租賃負債(Lease liabilities);
  • 綜合損益表:減少了租金支出,取而代之的是使用權資產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之利息支出;
  • 現金流量表:營業租賃之現金流出不再包含在營運現金流量(CFO)中,但因IFRS 16適用而新認列之租賃本金償還將會反映在融資活動(CFF)的現金流出;而因租賃負債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則會被列入營業活動或融資活動的減項。

理論上IFRS 16係會計處理上的差異,對重視經濟實質的企業評價而言,不應對企業價(Enterprise value,EV)造成差異才是;不過就TEJ評價團隊的觀察,IFRS 16適用後,因財務衡量指標數據的改變,的確會對評價結果造成差異。

圖一、IFRS 16影響因素

兩方法比較

市場法-可類比公司法(Market approach- company comparables)

以實務上常用的評價乘數EV/EBITDA為例:

在分子及分母同時增加,EV/EBITDA在IFRS 16適用後出現變化,只是無法確定變大或變小,這將視各公司的情境不同而由所差異。

收益法-企業自由現金流量折現法(Income approach- discounted free cash flow to the firm)

收益法中,我們可以透過折現(使用加權平均資金成本,WACC)企業自由現金流量(Free Cash Flow to the Firm,FCFF)估算EV,此時收益法估算之EV也會增加。

  • FCFF:FCFF=EBIT×(1-t)+折舊及攤銷-必要資本支出-淨營運資金增額;企業的EBIT在IFRS 16適用後將增加,加上折舊費用也增加,所以每一期的FCFF都會因而增加。
  • 折現率WACC:WACC係權益資金成本與債務資金成本按企業最適資本結構所加權之加權平均資金成本,IFRS 16適用後,由於租賃負債的認列使可類比公司負債比率上升,在WACC中負債資金成本的比率增加,導致WACC下降,故計算出的EV增加。

雖然收益法估算後的EV會增加,但理論上在扣除新增加的淨負債後,整體股東權益價值不會改變,因此評價結果不應出現差異,但實質上卻非如此。因淨負債的增加僅是計算了剩餘租賃期間內的租賃給付之現値,並未考量在租賃期間結束後續約之「後續現金流量的支出」。因此在進行收益法評價時,務必要額外處理租賃期間到期後的現金流量(出),以免造成評價結果高估。

圖二、市場法與收益法公式

結論

IFRS 16的制定,使原本透過大量營業租賃來隱藏表外資產、負債的公司無所遁形,財報更能忠實表達公司之經營情況。除了會計處理上比照融資租賃,對三大表產生影響外,也進而影響了股權評價的結果,由於會計準則改變不應影響股權價值,也增加了評價師在評價過程中的複雜度。

返回總覽頁
Proce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