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為鼓勵金融業將資金導引至永續的經濟活動,帶動企業永續發展及減碳轉型,以及協助企業及金融業判斷何謂永續經濟活動。金管會在2022年底與環保署、經濟部、交通部、內政部共同公告「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提供永續經濟活動辨認方法,讓金融業者及投資人,更有效率且更合理地支持重視永續發展或朝向減碳轉型的企業與專案。
金管會初步針對我國金融業投融資最多的產業,包括部分製造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運輸與倉儲業的16項一般經濟活動,及13項前瞻經濟活動,提供是否符合永續的認定參考指引。
永續經濟活動的條件是「對任一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獻,且未對其他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所謂的環境目的包含六項:「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轉型至循環經濟」、「污染預防與控制」、「生物多樣性及生態系統的保護與復原」。
這16項經濟活動,須同時符合下列 3個條件,才能稱為「永續經濟活動」或「符合本指引之經濟活動」。
另外更積極對「氣候變遷減緩」有實質貢獻的永續經濟活動,稱為「前瞻經濟活動」。
前瞻經濟活動定義是:為環境友善目的而生產商品,或提供較先進且減碳效果較佳之技術。又或能促進其他活動達成低碳或減碳效果而進行者。當然,前瞻經濟活動也不能對其他五項環境目的造成重大危害或對社會保障造成重大危害。
目前永續經濟活動指引還沒有涵蓋所有的產業及經濟活動,所以企業目前從事的經濟活動如果還未適用,不代表企業就不符合永續。金管會提出指引目標在於鼓勵企業自主揭露為主,未來金管會也將會持續擴大產業跟經濟活動的適用範圍,滾動檢討技術篩選標準。以及訂定氣候變遷減緩以外,環境目的的量化技術篩選標準。
永續經濟活動判斷條件中的[重大危害],指的是最近一年內因違反相關法規,致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實務上,金管會也羅列出跟[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有關的法規,如果違反相關的適用法規且有上述三種情形發生,就不符合永續經濟活動。以「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環境目的為例,適用法規包含:《水利法》、《海洋汙染防治法》、《自來水法》…等。與社會保障相關的法規,則包含: 《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更多環境目的適用法規,如下圖片所示。
*延伸閱讀: 海汙法修正案正式上路:億元罰金,強化事前防範
綠色金融強調金融業以資金帶動產業轉型的力量。所以為了發揮金融影響力,引導產業淨零轉型。這個指引主要鼓勵金融業投融資或金融商品有對外標示「綠色」、「ESG」或「永續」等概念者,可參考指引進行投融資評估及決策、商品設計及與企業議合。
透過辨識永續經濟活動,企業主動揭露自身永續程度,防止企業漂綠,金融業更能引導企業朝向永續經濟活動轉型,合作達成最終永續經營的目的。
*延伸閱讀: 漂綠是什麼?揪出綠皮惡魔!
TESG永續資料集,廣泛收錄台灣上市櫃乃至中小企業的ESG相關資訊,並將資訊依照性質分為ESG三大類,有效分類與整理,讓ESG資訊的彙整不再困難。
針對永續經濟活動的判別,在[重大危害]情形的判斷,仰賴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裁罰的資訊。為解決眾多法規與裁罰資訊的分散,TEJ彙整來自不同主管機關的環境與社會法規相關裁處與訴訟資訊:
TEJ TESG永續資料集,協助判斷永續經濟活動的[重大危害]條件篩選。從綠色金融目標出發,提供ESG攸關資訊,讓責任投資/授信的政策制訂與作業流程,有正確的ESG資料作為基底,輔助進行投融資標的篩選及股東議和之基礎。有充足的ESG資訊輔助,提升永續發展工作的效率,並積極議和企業永續經營!
資料範例
對於文中描述的「列管事業污染源裁處資料」、「企業進用身障人不足額」、「違反勞基法企業」,或是TESG永續資料集中更多的ESG資料有興趣嗎? 歡迎查看 資料範例 了解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