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藥物定價方法簡介

前言

在使用收益法進行企業評價時,需要透過營業收人進行自由現金流量的估計。從藥廠角度,管業收入由藥物價格及藥物銷售量決定,而藥物牽涉醫療活動、人民生活福祉,價格須取得經濟與社會兩者間的平衡,本文簡要彙整國內外文歡,介紹且前主要的藥物定價方法,供讀者了解。

藥物定價策略

藥物市場基本上依循市場經濟,產品價格由供給和需求雙方決定。因此大多數的藥物定價模型,會反應產品特性、市場競爭、以及病患需求三個重要影響因子。WHO(2018)針對癌症藥物的訂價進行詳細的探討,將藥物定價的角度分為國家政策、產業、以及付費者者三個面向,國家角政策度考慮人民健康目標 (health system-related goal)及 經濟目標 (economic goal),例如希望藥物價格為病患可以負擔,或者是提升本土製藥業的競爭力等 (詳如表一)。


產業面的定價角度則著重於藥物研發成本的回收、以及企業的獲利,因此在計算上露要針對不同藥物的產業鍵分工、過去研發成本、生產成本、市場結構等面向進行估計。


最後是付費者的定價角度,在醫藥產業中,所謂付費者除包含一般消費者外,也包含政府主管機關、醫院、金融保險業者、第三方藥物管理機構(third-party administrator) 等機構,在藥物定價以成本 (cost based) 或價值 (valuebased)作為基碰,成本基礎與產業面的定價類似,指的是取得藥物或醫療服務,所需要的投入,也就是需要有完整的藥物成本資訊 (包含人工、研發、製造等),因為上述資訊取得困難,使得成本基礎定價在國際上較少被使用。


價值基礎定價顧名恩義為根據藥物對於病患或醫療系統的貢獻,決定藥物應該有的合理價格。因為價值與價格互相連結,從學理上此方法可鼓勵藥廠投入研發更好的產品,對於付費者來說,也願意以更高的價格取得更好的產品或服務。因具有上述優點,許多國家已經開始使用此方法進行藥物的定價!,惟所謂的藥物價值需要透過多面向的評估,蒐集多種參數決定,在實際操作上相對困難。


除上述兩種方法以外,另外也有參考定價、藥價協商、獲利控制、藥品給付協議 (Managed Entry Agreement, MEA)、效果基礎 MEA 等其他方法,因藥物定價牽涉層面廣泛複雜,且定價方法眾多,以下僅針對評價過程中較常會使用到的產業面定價、參考定價及價值基礎等進行討論 (詳如表二)。

表一、癌症藥物定價方法 

角度 方法/措施 
國家政策 醫療目標:病患取得藥物的可負擔性、時效性、提升醫療能力及透明度 
經濟目標:藥物價格永續性、管理效率、研發創新、本土製藥業發展及競爭力 
產業 產業價值鏈投入: 製藥業者基於企業本身的開發成本與獲利考量、以及上中下游生產報價,設定價格,一般會考慮過去研發成本、生產成本、財務目標、研發投資報酬。 
市場結構分析:評估市場利基,例如發病率、藥物製程複雜會需要較高的成本、產品適用的法規、專利、競爭與壟斷 
資料來源:WHO (2018),本研究整理。 

表二、藥物定價模型(付費者角度) 

方法 簡介 例子 
財務風險合約financial risk-based contracts 在合約中設定特定的財務成果,同樣療效但成本較低,未達到可全額或部分退款 AstraZeneca所推出之抗血栓用藥百無凝(Brilinta) 
健康效果合約health outcomes contracts 類似財務風險合約,在病人使用後無效的情況下,提供購買者全額或部分退款,類似無效退費 慢性病例如多發性硬化症(multiple sclerosis), 糖尿病(diabetes)、慢性阻塞性肺病(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 COPD) 
抵押模式mortgage models 對於成本較高昂的療法,提供購買者在一定時間內分期支付藥物成本。 Spark Therapeutics所開發的Luxturna基因療法 
訂閱模式subscription or Netflix models 提供購買者以一定金額在一定時間內,無限制讓病人使用特定產品。 澳洲、美國C肝治療 
特定適應症定價Indication specific pricing 當藥物被核可用於多種疾病時,針對特定疾病以治療效果進行差異化定價。 美國第三方藥品福利管理業者Express Scripts、CVS針對癌症及自體免疫產品定價 
大量採購volume-based purchasing 適用在持續需要大量使用產品,例如預防性的流感疫苗、學名藥、抗生素的採購 美國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easles, Mumps and Rubella; MMR)一劑僅20美元。 
資料來源:PwC(2019),本研究整理。 

重要方法分析

(一) 參考定價

承上述 WHO 報告,參考定價為挑選指標案例進行比較,指標案例可以是相同藥物在不同國家的假格。此參考饼格又稱為外部參考價格(extemalreference pricing, ERP)或國際參考價格 (international reference pricing),若是以相似成分、功效、劑型的藥物價格做為參考,則稱為内部參考價格 (intermal reference pricing, IRP) 。


此定價方法相對於成本基礎及價值基礎方法,較不需要龐大的資料需求就可進行,在實務操作上大部分是產業專家針對指標藥物價格進行調查、資料蒐集分析等工作。國際參考價格經常使用平均每人 GDP 作為參考指標,後續挑選 GDP 相似國家的藥價作為參考價格,基本上使用人均 GDP 作為參考指標是一個好的方式,且人均 GDP 和人均醫療支出(health expenditure per capita)通常具有正向關係,這也反應所得高的國家,較有能力負擔較高的藥物價格。


圖三為從 IVF 資料庫取得之各國 2019年人均 GDP,以及世界銀行資料庫之 2019 年人均醫療支出,以平均值挑選入均 GDP 前 50%的國家後,以人均 GDP 及人均醫療支出作為橫軸及縱軸,可以清楚看到美國、北美、瑞士,這三個國家人均醫療支出較其他人均 GDP 類似的國家高,而盧森堡、愛爾蘭、新加坡、卡達等國家則是人均醫療支出較其他人均 GDP 類似的國家低,顯示這些國家的藥物價格,並不一定適合直接作為參考價格。

2019全球人均gdp及醫療支出

從上述數據可看出美國的醫療支出為所有國家中最高者,又因為美國醫療體系成熟、市場龐大且活躍,使得美國藥價成為研究機構及學者探討的議題之一,以美國眾議院的監管和政府改革委員會(2021)針對AbbVie所銷售的復邁 (Humira) 及億珂 (Imbruvica) 兩款暢銷藥進行國際價格分析為例,2018年美國 Humira(40 mg) 價格為1,727美元,而其他如德國、英國、比利時、羅馬尼亞等歐洲國家相同產品價格大約在508-965美元,日本及韓國售價則僅有503及424美元,美國藥物價格整整高出其他國家3-4倍以上;Imbruvica (140 mg) 美國藥價大概135美元,歐洲國家的藥物價格則大約落在63-97美元。 

從上述兩個案例可以發現美國藥價高出其他國家許多,Mulcahy 等人(2021)針對美國、G7國家、OECD國家的銷售前60大活性成分(含原開發廠藥、學名藥、生物藥等)的藥價進行總體比較,該研究結果指出,在藥物價格沒有經過GDP調整的情況下,銷售額前60大藥物平均藥價,美國價格高於其他OECD國家395%,為差異最大者;非品牌之學名藥差異較小,美國價格高於其他OECD國家84%,為差距幅度最小者,其他請詳表四。 

表四、美國藥價與其他G7國家、OECD 32國比較 

藥物分組 G7 OECD-32 
Canada France Germany Italy Japan United Kingdom 
具商品名原開發廠藥 Brand-name originator drugs 294 349 280 315 307 349 344 
銷售額前60大藥 Top 60 drugs by sales 329 425 325 367 363 414 395 
無品牌學名藥 Unbranded generics 57 58 62 59 43 68 84 
所有非原開發廠藥 All non-originators 83 91 95 104 72 102 121 
生物藥 Biologics 254 316 245 290 304 325 295 
非生物藥 Non-biologics 198 221 211 215 160 220 234 
全部藥品 All Drug 218 258 225 244 209 255 256 
資料來源:Mulcahy et al., (2021),本研究整理。

註:上述數值為藥物價格指數(美國比其他國家藥價比例),參考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計算方式,以藥物在美國之銷售價×銷售量市場占比,計算加權平均藥價,在比較其他國家如加拿大時,以加拿大的藥物價格×美國銷售量得到加權平均藥價,以利比較美國和其他國家藥價差異。 

Mulcahy 等人(2021)的研究因為是直接分析藥物市場價格,評價人員在具有美國藥物價格的情況下,可以簡單計算其他國家的可能定價,有助於估計藥物在各地區之營收估計。 

(二) 產業面定價 

產業面定價是以藥廠或生技公司的角度針對藥物價格進行估計,以商業利益作為出發點,因此會考量以下5個重點。 

  1. 過去研發成本回收: 

以可以回收過去所有研發成本作為藥物定價的前提,甚至有些業者認為資金成本及機會成本也應納入計算,藥物的研發成本會受到藥物種類、適應症、臨床試驗人數、風險等許多因子影響,因此通常需要個別估計。 

  1. 生產成本及銷售費用: 

為藥物商品化的必須支出,例如法律相關規費、製造、物流、管理銷售等成本費用,根據Gyurjyan et al., (2016)的研究,2004年至2014年之製藥產業銷貨成本大約占營收之24~25%,而管銷費用則大約占27~30%之間。 

常見藥物定價方法簡介
圖五、製藥產業成本結構,資料來源:Gyurjyan et al., (2016),本研究整理。

而上述研究進一步以企業規模做為分類,分析不同規模的製藥業者成本費用占比差異,發現市值大於100億美元的公司之生產成本僅占營收的19%,可以有近27%的稅前息前營業淨利(EBIT),而市值在20-100億美元間的藥廠,生產成本則提高至27%,EBIT則僅剩22%,在管理銷售等營業費用,則與企業規模大小較無關,範圍介於占營收之25-31%。顯示企業規模 

圖五、製藥產業成本結構,資料來源:Gyurjyan et al., (2016),本研究整理。

  1. 醫療價值: 

也就是前述所提及之價值基礎定價,因為需要分析藥物療效、該地區罹病人數、國家預算、使用狀況等多方面的科學數據與資料,計算困難。 

  1. 財務目標: 

藥廠根據企業本身的財務目標,訂定相對應的藥物售價,例如癌症標靶藥物Bevacizumab、Trastuzuma在2012-2014年年間漲了7-8%,但該期間藥物生產成本及藥物的醫療價值並沒有明顯變動。 

  1. 獲利足以供後續研發支出: 

業者主張藥物價格需要有足夠的誘因,才可鼓勵企業繼續投入新藥物的研發。以投資角度來說,企業需要有合理的投資報酬,才會進行下一次的投資。Kiu等人(2019)觀察1989-2017年FDA核可的99個癌症藥物的投資報酬,在風險調整研發成本為7.9億美元的情況下,每投入1美元的研發支出,會貢獻14.5美元的營業額(中位數)。若以投資還本期角度來看,投資還本期中位數為藥品上市後的第3年。 

上述重點大多為企業對於成本及獲利的估計,有許多研究文獻深入探討此一主題,本文屬常見方法的介紹,因此研發成本及CMC成本的估計另文探討。 

(三) 價值基礎定價

價值基礎定價是根據藥物的療效決定藥物價格,藥物經濟學(pharmacoeconomics)經常使用成本效果分析(cost-effective analysis, CEA)、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成本效用分析(cost-utility analysis, CUA)等工具評估醫療科技的價值,而價值基礎定價經常依照上述評估工具,以遞增成本效果比值(incremental cost-effectiveness ratio, ICER)進行藥品定價。 

根據Parmar et al., (2019)的文章,所謂ICER指的為ΔC/ΔE,ΔC為新藥物治療所需成本與對照藥物治療成本的差額,ΔE則為上述兩者間的療效差異,最簡單的方式為以對照藥物的比值,換算為新藥物的治療成本,就可計算出藥物應該具有的價格。其中,因為價值基礎角度以使用者為出發點,ΔC通常會以療程(treatment)價格或年花費(annual cost)作為代表;ΔE則會以自然單位(natural units)代表,例如可增加的存活年、血壓、血糖等生理生化值。 

對於藥物經濟學,療效的提升意味著存活年數(life year, LY)及生活品質調整後的存活年數(quality adjusted life year, QALY,又稱健康人年)增加,若再配合上述花費單位進行CEA計算,則形成所謂的每單位價格/品質調整後存活年數($/QALY),以存活年數或品質調整後存活年數為單位,可將不同作用機制的藥物以相同的單位進行比較。 

舉例來說美國臨床及經濟審查機構(Institute for Clinical and Economic Review, ICER)在2019年針對Upadacitinib以價值基礎方法估算,考量在同樣成本下,Upadacitinib搭配cDMARD6合併治療的品質調整存活年數較Adalimumab7搭配 cDMARD合併治療高、且具有可口服優點,相較Adalimumab多了$92,000/QALY,但因為實際存活年數與Adalimumab相比並未有明顯增加,因此估算藥價為一年44,000-45,000美元,比起原公司所列藥價59,860美元/年折價25-26%。 

價值基礎定價核心為經濟面的醫療科技評估,在理論上相較其他方法最符合邏輯,因需要同時評估療效與經濟效益,且需要取得藥廠及主管機關的臨床試驗資料,因此在世界各國大多由專門的權責單位或權威機構負責,例如英國國家健康與照顧卓越研究院(The 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 NICE)、美國臨床及經濟審查機構(Institute for Clinical and Economic Review, ICER)等,上述單位除針對特定藥物或主題進行定價分析以外,也會針對評估方法做較詳細的說明,有興趣的讀者可至上述機構網站深入了解。 

結論

藥物定價過程複雜,通常由專業機構或主管機關進行評估分析,而在評估新藥開發公司之價值,往往需要計算未來產品上市後之現金流量,因此判斷委任方所提之銷售計畫及藥價估計是否合理相當重要。 

本文分別介紹以企業角度及付費者角度的藥物定價方法,讀者在執行企業/無形資產評價時,可以留意以下重點,做適度的藥價估計/調整: 

  1. 考量藥價合理性:在委任方提供財務預測的情況下,可向委任方確認產品適應症、作用機制、對照藥物為何、LY/QALY的提升,查詢定價分析報告,確認委任方提供之銷售額是否合理。 
  1. 依國別調整藥價:各國藥物價格不同,若有明確的銷售市場,可使用美國藥價作為基準,以GDP或藥價指數,依照目標銷售市場(國別)、藥物類型進行價格調整。 
  1. 成本結構分析:從上述文獻來看,藥物的管理銷售費用不論製藥公司規模大或小,大多占營收的25-30%左右,若管理銷售費用低於上述區間,則可詢問管理當局透過那些措施降低管銷費用。 

藥價估計難以做到精準,距離上市時間越長越難估計,容易受到競爭藥品研發進展所影響,且實際藥物定價通常會採用多個方法進行計算,並經過與政府、保險機構、病患等多方利害關係人談判溝通,才會決定最終的藥價,在取得資源有限的情況下,使用可類比藥物的參考定價是一個比較可行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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