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by Freepik
Table of Contents
隨著已開發靶點逐漸飽和,全新分子藥物的開發愈來愈困難,這不僅體現在技術上的挑戰,還包括所需龐大的時間和資金的消耗。近年愈來愈多的新藥公司將技術專注在已知新藥的改良,即走美國新藥505(b)(2) 的申請途徑,而FDA在505(b)(2)藥物的上市核准數目上,也幾乎與505(b)(1)創新藥物同數,顯示FDA也相當支持改良藥物的擴展。這使得中小型生技公司能在有限的資源內,針對現行產品進行創新,改良新藥成為新藥開發策略之一。本文將先比較各種藥物開發型態的差異,再針對台灣改良型新藥發展現況做介紹。
新藥開發不易,藥廠為壟斷市場及延續藥品的市場壽命,會利用法律規範阻撓學名藥進入市場,因此限制了藥品的發展與可及性。為了解決此問題,美國於一九八四年頒布《藥價競爭及專利期間延長法案》(即Hatch-Waxman Act法案,簡稱HWA),該法案鼓勵藥物研發,通過簡化審查程序,使藥品能更快地推向市場,從而提高了競爭性,降低了患者的用藥成本。在新藥與學名藥之間,都給予雙方各可獲利的獎勵法案。一方面為原廠藥提供了專利延長的機會,保障了創新藥物的經濟回報,激勵製藥公司在新藥研發上進行更多的投入;另一方面讓學名藥不用做人體實驗,只用少數人體生物數據即可拿到藥證,也使學名藥產業迅速崛起。
隨著HWA的實施,法規的變革促進了藥物開發的多元化,驅動藥物開發朝向新藥(505(b)(1))、改良型新藥(505(b)(2))、學名藥(505(j))三個方向發展。因此現行美國FDA申請藥物許可,主要有這三種途徑:
就是眾所周知的新成分新藥(new molecular entities,NME),台灣歸類為一類新藥,即藥品的主成分「在美國」屬於一個全新的化合物時,都可走505(b)(1)藥物申請程序。通常一個全新的化合物自發現活性到動物模型驗證有效可開發,再經人體三個臨床試驗反覆驗證劑量、安全性與有效性,再配合生產合規資料的再地審查,最後才能送件,申請新藥上市核准。如此的程序,約需10到15年以上的時間與約10億美金的資金投入期間,從候選成分確定進入一期人體臨床到完成三期臨床試驗,成功率僅約一成左右,一旦成功,在專利與獨一市場的保障下,藥廠可訂定高昂藥價, 回收過往的資金與時間成本的投入,並以專利延長來延續獨一產品優勢,因此創新藥物具之備高風險高報酬的特性。
同樣走新藥(New Drug Application,NDA)的申請,但台灣歸類為二類新藥,其主要活性成分為FDA之前已核准之藥物,故有藥品完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報告,與新成分新藥不同的是,報告中可適度援引已核准藥品的公開資料,藉此縮短研發時間。505(b)(2)藥物又可細分為新療效、新複方、新劑型、新劑量、新適應症(老藥新用)等技術種類,各方開發時間與市場價值各異。一般來說把已知的藥物重新找到市場更大的新適應症開發,其價值較高,且須人體臨床驗證,若成功,價值視同新藥。而劑型改良也須視其市場應用而有不同的價值。例如,將靜脈劑型改成可口服,讓病患可回家服用,減少醫護人員工作與醫院支出,在市場經濟上有貢獻,就容易取代原靜脈藥物,而呈現價值,故 505(b)(2)的價值須視個案的市場競爭力而定,不一定來自技術價值。
至於505(j)學名藥則因為與原廠小分子藥物在活性成分、劑量、劑型、用法、給藥途徑等方面完全相同,故無須重覆進行耗時耗資的人體臨床試驗,但須提供藥物的BA(生體可用率Bioavailability)及BE (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 study)數據,以保障患者在使用學名藥時能夠獲得與原品牌藥品等效的治療效果。此學名藥申請流程較簡單,也被稱為簡易新藥上市程序(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ANDA)。學名藥因為仿效原廠藥,開發時間短, 進入門檻低因此競爭者多,會互相砍價,故低風險低報酬。
表一、藥品開發類型比較(以美國為例,各國法規不同)
開發類型 | 全新新藥NCE/NME | 改良型新藥IMD | 學名藥Generic Drug |
---|---|---|---|
美國法規 | 505(b)(1)_NDA/BLA | 505(b)(2)_NDA | 505(j)_ANDA |
台灣法規 | 一類新藥 | 二類新藥 | 學名藥 |
定義 | 創新化合物/蛋白質 | 新適應症、新劑型、新複方、新療效等 | 原廠專利到期或無效 |
專利保護 | 必須儘量全面, 以防競爭者插入 | 競爭者多,專利須有保護性 | 不用 |
訴訟 | 若是暢銷藥,會面臨學名藥廠想提前上市的專利漏洞挑戰 | 也會面臨與原廠訴訟的問題 | 原廠藥專利到期後,不會面臨原廠訴訟 |
臨床試驗 | 須完成3期臨床試驗 | 可從動物實驗開始或只進行銜接性臨床試驗 | 無須臨床實驗,僅進行藥物生體可用率(BA)及生體相等性(BE) |
開發時間 | 8-15年 | 2-5年 | 1-2年 |
開發成本 | <USD10億 | USD400萬-USD1億 | <USD500萬 |
成功機率 | 6.2% | 22.6% | >85% |
市場獨賣權 | 自 FDA 准許新藥上市之日起算,授予新成分新藥(NCE)再多五年的獨賣權若取得孤兒藥資格,可再多七年 | 若有新臨床試驗,自 FDA 准許新藥上市之日起算,再給予三年獨賣權若取得孤兒藥資格,可再多七年 | 無/第一送件(FTF:first-to-file)且過關(自FDA准許上市之日起算)的學名藥廠美國HWA法案給與180天獨銷期的獎勵 |
資料來源: FDA、WHA,Biomedtracker,TEJ整理
生物技術產業組織Biotechnology Innovation Organization(BIO)在2016年6月的期刊中,與BioMedTracker、Amplion等權威機構發表的2006-2015年臨床試驗成功率統計報告資料(圖一),根據全球1,103家公司研發中新藥共9,985件分析探討,結果顯示美國的505(b)(2)申報途徑一期臨床試驗的平均成功率為70%、二期臨床試驗為48%、三期臨床試驗為74%,整體成功率約22.6%,相較新成分新藥(new molecular entities, NME)6.2%及生物藥(Biologic,包含抗體、基因治療、細胞治療、RNAi、及其他大分子產品)11.5%來的更高。
圖一、新藥研發各階段的成功率
資料來源:Biotechnology Innovation Organization,TEJ整理
此外,根據FDA發布CDER Drug and Biologic Approvals Reports,整理圖二資料統計,2015-2023年間,FDA核准505(b)(1)、505(b)(2)藥證數量平均約分別落在51、57張,而505(b)(2)藥證數略高,顯示505(b)(2)已成為藥廠開發藥物的重要策略。
圖二、FDA核藥數量
資料來源:CDER Drug and Biologic Approvals,TEJ整理
如表二所示,目前國內部分公開發行以上新藥開發及學名藥公司,藉由FDA 505(b)(2)申請非新成份新藥產品,多以開發新劑型為主。505(b)(2)新藥開發所費時間及資金較505(b)(1)新藥低,適合掌握藥物傳輸技術的小型新藥公司,作為進入市場的立足點。而近年國內的505(b)(2)新藥陸續取得階段成果或上市銷售,列舉如下:
表二、台灣公發公司進入IND之505(b)(2)新藥
公司名 | 專案碼/藥品名 | 細類 | 適應症 | 進程 |
---|---|---|---|---|
1799 易威 | TLX-024 | 新劑型 | 癲癇 | 取得藥證 |
4105 東洋 | 博益欣 | 新複方/新療效 | 治療細菌感染症 | 取得藥證 |
4108 懷特 | PHN131 | 新劑型 | 急性中到重度疼痛 | 取得藥證 |
4166 友霖 | Tonvasca | 新複方 | 降血脂 | 取得藥證 |
Methydur | 新劑型 | 過動症 | 取得藥證 | |
4194 禾生技 | IBD98-M | 新複方 | 炎性腸道疾病 | Phase II |
6461 益得 | SYN006 | 新複方 | 氣喘 | Phase II |
6576逸達 | CAMCEVI | 新劑型 | 晚期前列腺癌 | 取得藥證(6個月劑型)藥證申請中(3個月劑型) |
6620 漢達 | Tascenso ODT(HND-020) | 新劑型 | 多發性硬化症 | 取得藥證 |
Vysentri(原HND-033) | 新劑型 | 慢性骨髓性白血病、急性淋巴性白血病 | 補件中 | |
6838 台新藥 | APP13007 | 新劑型 | 白內障術後眼部發炎症狀之緩解 | 取得藥證 |
6875 國邑 | L606 | 新劑型 | 肺動脈高壓 | Phase III |
L608 | 新劑型 | 動脈高壓 | Phase I | |
6917 竟天 | APC101 | 新劑型 | 緩解帶狀疱疹後神經痛 | Phase II |
APC201 | 新劑型 | 骨關節炎疼痛 | Phase II |
資料來源:各公司股東會年報,TEJ整理
而近年國內的505(b)(2)新藥陸續取得階段成果或上市銷售,列舉如下:
昱展新藥(6785)成立於2016年,董事長林東和,先後創立了美時(1795)和昱展兩家公司,兩家公司皆投入治療鴉片成癮的藥物開發,林東和當年擔任美時董事長時,美時曾因開發舌下含片之學名藥Suboxon遭原廠Indivior控告,後來又與國際製藥廠艾威群(Alvogen)結盟。而林東和退出美時後,與總經理文永順成立昱展新藥。
昱展「選題」目標明確,目前鴉片藥物濫用是藥物過量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全球主要死亡原因之一,現市面上治療藥物有兩種方式,包含短效口服藥(口頰溶片或舌下錠劑)與長效藥物(植入物或針劑)。昱展鎖定 505(b)(2)新劑型新藥進行研發,旗下治療鴉片類成癮症的長效型藥物ALA-1000,係對原廠Indivior之藥物進行改良,Indivior雖有一個月長效型劑型的戒毒癮產品,但針劑較粗,使得患者接受度低,且目前國際上尚未成功發展長效三個月劑型的戒毒癮藥物,促使昱展投入研發,預計2026年第1季展開臨床三期試驗。
ALA-1000使用更細的針頭施打,能減輕注射過程中的疼痛感,並且避免了手術植入的必要性,相較於需要每日服用的口服藥物,對患者而言更加友善。昱展成功於2023年3月授權給原開發廠Indivior,成為台灣生技產業首例,總授權金最高可達8.62億美元(約台幣275億元)。
國邑(6875)聚焦以505(b)(2)途徑開發新劑型及新使用途徑新藥,旗下微脂體技術可以控制藥物釋放速度,避免藥物未達到作用部位前即發生突釋的現象。國邑旗下開發的L606、L608是微脂體劑型與吸入霧化器械的組合新藥,臨床實驗主攻肺動脈高壓。
過去肺動脈高壓的藥物治療主要使用利尿劑、強心劑、抗凝血劑及鈣離子阻斷劑等。現今可分為前列腺素類似物(如Treprostinil)、內皮素受體拮抗劑(如bosentan)、PDE-5抑制劑(如sildenafil)等。由於肺動脈高壓是一種罕見的嚴重心肺疾病,最常見的症狀為呼吸困難,且肺動脈高壓無法治癒,必須終身用藥來減緩病程惡化速度,根據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資料,若肺動脈高壓病患未經治療,平均僅能存活2-3年,凸顯藥物的剛性需求。
新藥劑型和用藥頻率的改良成為了國邑重要的研究方向,L606的劑型設計不僅有效延長了藥效的持續時間,患者每日僅需使用兩次,這一特點相較於現行相似類型藥物如Tyvaso及Ventavis,凸顯了L606的優勢。目前,Tyvaso需每日用藥四次,Ventavis的用藥頻率甚至需高達每日六至九次。而L606的改良則將每日用藥頻率顯著降低,使患者能更輕鬆地遵照醫生指示,進而提高療效。
國邑L606肺動脈高壓適應症研發進度已進入美國臨床三期收案階段,國邑將其於2023年6月以2.25億美元、2024年10月增修合約授權金1.62億美元授權Liquidia公司,未來國邑將依約定價格供應L606藥物及專用霧化器組合產品予Liquidia,藥品上市後國邑將可再收取銷售權利金。
漢達(6620)聚焦在困難學名藥及改良型新藥開發,旗下已上市的505(b)(2)新藥Tascenso ODT,有0.25、0.5毫克的劑量可供選擇,Tascenso ODT是改自諾華製藥的暢銷藥品Gilenya Capsules,將原本吞嚥困難的膠囊改為口溶劑型,意味著它可以在沒有食物與水的情況下吞嚥服用,幾秒鐘內溶解在舌頭上,且不具苦味及較具安定性,是首個用於多發性硬化症的口溶速崩藥物。依據Drugs.com資料顯示,在美國市場Tascenso ODT(0.5毫克)一顆口服藥售價高達三百多美元,相較Gilenya Capsules(0.5毫克)一顆約一百美元價格更高。
漢達在2022年3月與Cycle Pharma公司簽訂Tascenso ODT藥品美國市場銷售授權合約,授權金額5,600萬美元,已於2023年第一季正式上市銷售,迅速打開美國市場,漢達2023年美國地區營收同比成長530%,公司獲利轉虧為盈。
新藥研發的繁瑣耗時步驟及需投入的龐大資金成本,都使藥廠承擔著極大不確定性風險,然而FDA分流管理,將已有資料可參考的新藥物成份之後續開發,包括劑型改良或新適應症的探索,另以505(b)(2)路徑管理,減低流程時間。
就新藥開發的立場,505(b)(2)大致上有以下優勢,包括(1)透過將現有藥物改良,衍伸市場,創造更多商機(2)降低新藥開發成本、時間與風險(3)如果符合未被滿足的需求,授權金或銷售額不容小覷。
台灣的新藥研發公司多為中小型,,在資源條件的限制下,開發有市場潛力需求的505(b)(2)新藥創造獲利,並用以支撐後續新藥研發,亦是一條適合的路線。
TEJ 產經事件資料庫,收錄包含各大產業新聞事件及其轉載之研調機構產銷資料、政府機構公開資訊…等相關產業資訊。針對市場上產業及總體經濟相關之事件彙總整理,可用於觀察近期產業發展近況。不僅有效蒐集並分類了各類影響產業的重大事件,還將這些事件與關鍵字詞進行精確標註,讓使用者能輕鬆掌握與自身業務相關的事件動態,進而迅速作出營運判斷。
電子報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