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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朝向國家淨零排放目標邁進,2022年3月金管會推動「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要求企業依資本額門檻分階段進行溫室氣體盤查與揭露。在減碳政策逐步落實的過程中,建立完整且一致的溫室氣體盤查流程與範圍,是企業揭露氣候資訊的基礎。然而卻出現不同資料來源所揭露的碳排放數據有所差異,導致企業減碳目標產生偏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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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隨著IFRS S2的推動,企業將要追蹤範疇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協助上市櫃公司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證交所已於2025年1月發布「範疇三溫室氣體盤查作業參考指引及常見問答集」。
在範疇三排放管理上,企業往往需跨越組織邊界,追蹤供應鏈上下游及投資企業的排放量,導致資料蒐集需投入大量時間與成本。為解決此挑戰,TEJ推出「TESG永續發展解決方案」及專為金融業設計的「財務碳排放核算資料集」,協助企業有效應對範疇三碳排揭露需求。本文將依序說明TEJ碳排資料的收錄方式、揭露趨勢與差異分析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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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J彙整自多種公開資料來源的溫室氣體排放(亦稱碳排)資訊,包含永續報告書、股東會年報、ESG數位平台及公司官網。其中,ESG數位平台涵蓋「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資訊」與「ESG資訊揭露」兩個區塊。
為確保數據的可比較性,當企業於多個來源揭露碳排數據時,TEJ將依據表一所列的優先順序進行收錄,作為該企業當年度的官方溫室氣體排放資料。若無法依規則判定,例如各來源均未揭露盤查範圍或第三方驗證情形,且發布時間相同,則優先採用永續報告書中的數據。
表一、TEJ碳排放資料收錄規則順序
| 排序 | 規則 |
|---|---|
| 1 | 資料的盤查和揭露範圍最大 |
| 2 | 資料經過第三方機構驗證通過 |
| 3 | 資料發布時間最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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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圖二呈現TEJ各年度收錄的碳排放企業總家數。可見自2021年起,每年揭露碳排資料的企業數持續增加,顯示台灣企業正依循「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的規劃,逐步依資本額進行碳盤查。相較前兩年,2024年揭露碳排的公司數大幅增加328家,主要原因是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要求自2025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均須揭露永續報告書。表三亦顯示,企業透過永續報告書揭露碳排資料的比例顯著上升。

表三、碳排揭露資料來源統計表
| 資料來源 | 年度 | |
| 2023 | 2024 | |
| 永續報告書 | 1069 家 | 1879 家 |
| 股東會年報 | 483 家 | 187 家 |
| ESG數位平台 | 550 家 | 483 家 |
| 公司官網 | 56 家 | 49 家 |
為協助企業管理範疇三的溫室氣體排放,TEJ分析歷年公發以上企業的碳排資料,於TEJ財務碳排放核算資料集設計出「碳排差異分類表」,用以檢視企業前後兩年揭露的排放量是否出現顯著變化,並針對差異過大的情況提供原因。
TEJ定義企業前後兩年差異過大,分為「同期揭露差距過大」和「相鄰年度差距過大」。「同期揭露差距過大」指當年揭露前一年的碳排相較於前年揭露的碳排,兩者差距一倍以上,而「相鄰年度差距過大」指當年揭露碳排相較於前年揭露的碳排,兩者差距一倍以上。
藉由「碳排差異分析工作表」,企業能更具體理解範疇三排放變化的成因與合理性。表四展示2024年公發以上公司的碳排差異分類表的分析結果,本文比較企業前後兩年揭露的碳排資訊,將其分為負向(A)、無影響(B)、正向(C)三大類,並進一步細分子類別。
以負向子類別A1為例,若企業盤查或揭露範圍縮小,雖然數據呈現下降,但並非實質減碳成果,而屬於揭露層面的負向變化。透過此分類表取代單純以排放數值判定,可更精準評估產業或企業在溫室氣體管理上的實際表現。以下將透過具體案例分析碳排差異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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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2024年公發以上公司之碳排差異分類表分析結果
| 分類編號 | 分類說明 | 2024年公司數 |
|---|---|---|
| A | 碳排資訊揭露負向 | 21 |
| A1 | 碳排突降-原因不明 | 9 |
| A2 | 盤查範圍/揭露範疇縮小 | 12 |
| B | 碳排資訊揭露無影響 | 48 |
| B1 | 碳排突增-原因不明 | 3 |
| B2 | 產量減少/關閉廠區/停工/縮編 | 8 |
| B3 | 產量增加/擴廠/擴編 | 10 |
| B4 | 併購 | 0 |
| B5 | 產業轉型 | 1 |
| B6 | 製程改善/節約能源/替代能源 | 10 |
| B99 | 其他 | 16 |
| C | 碳排資訊揭露正向 | 90 |
| C1 | 盤查範圍/揭露範疇擴大 | 90 |
如下圖五、六所示,以復盛應用為例,其2024年永續報告書揭露的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為23,664.701公噸,較2023年揭露的81,158.42公噸大幅減少。比對兩年度報告內容可發現,2023年的盤查邊界涵蓋【復盛應用、中山廣盛】,而2024年則僅包含【復盛應用】。
由於盤查範圍縮小,導致2024年總排放量顯著下降。此外,由於2024年永續報告書的盤查邊界較2023年縮小,為確保比較基準一致,碳排差異分析工作表將優先採用2023年當年度報告中揭露的總溫室氣體排放量,而非2024年報告中的2023年數據(見表七)。


表七、復聖應用於2024年碳排差異分析工作表(部分欄位)
| 代號 | 名稱 | 年度 | 當年當期_碳排放_總量 (噸CO2當量) | 當年前期_碳排放_總量 (噸CO2當量) | 去年_碳排放_總量_衍生 (噸CO2當量) |
|---|---|---|---|---|---|
| 6670 | 復盛應用 | 2024 | 23664.7 | 19378.31 | 81158.42 (v) |
如下圖八所示,以榮運為例,其2024年永續報告書揭露的總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23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在於揭露範圍的擴大—2024年涵蓋母公司及合併財務報告子公司,而2023年僅包含母公司。

如下圖九所示,以湯石照明為例,其2024年年報揭露「新增一處營運廠區,產量增加導致製程使用的燃氣與用電量上升,相對溫室氣體排放量亦大幅增加」。因此,2024年碳排放量的顯著成長主要源於擴廠與產量提升。

如下圖十所示,以晟銘電為例,其2024年永續報告書揭露「相較前一年下降58%,透過持續導入節能專案及提升再生電力比率,2024年晟銘集團再生電力比率達73%(2025年目標為90%)」。由此可判斷,晟銘電因導入替代能源與節能措施,使2024年總溫室氣體排放量大幅下降。

為有效管理溫室氣體範疇三,企業必須跨越組織邊界,追蹤供應鏈上下游及投資公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隨著商業生態系擴大,相關追蹤與盤查將產生可觀的成本。TEJ透過彙整多元資料來源並進行專業清理,提供最準確的溫室氣體排放資訊。同時,TEJ財務碳排放核算資料集「碳排差異分析」,協助分析與解釋企業前後兩年排放變化,使碳排管理更具可追蹤性與實質意義。TEJ的永續發展解決方案,能協助企業落實範疇三的定期控管需求,並藉由提供高可解釋性的資料基礎,支撐未來IFRS S2資訊揭露的要求。
相較於金融機構自行蒐集整理與比對龐雜的碳排資料,透過TEJ碳排放核算資料集及投融資部位的金額,搭配少量的資訊,即可產出符合PCAF規範的財務碳排放,大幅降低內部人力成本與錯誤風險,進一步提升財務碳排放計算的效率與準確性。
TEJ 同步提供完善的TCFD 財務碳排放顧問服務,以顧問服務為核心,結合方法論導入計算EXCEL計算工具、並提供財務碳排放資料集。三合一服務協助金融機構快速完成盤查、報告與合規作業,全面提升碳會計效率與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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