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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由兩萬點站上四萬五千點的這一波多頭行情,讓證券商的經紀手續費收入水漲船高,交易量屢創新高。然而,對風控與財務部門而言,這卻可能是一段「業績越賺、資金反而被鎖死」的矛盾期間:受託買賣信用風險約當金額隨成交量同步膨脹,資本適足率(BIS)不升反降,甚至逼近法定門檻。這個現象並非個案,而是採用「總合計算法」計提信用風險的證券商,在股市熱絡時普遍會遇到的結構性挑戰。本文將以實際計算案例,說明改採「複雜法」為何能為資本騰出更大的空間。

證券商的自有資本適足比率( BIS )=合格自有資本金額/風險約當金額( RWA )。
分子(自有資本)代表公司能自由調配,或作為營運底氣的自有資金。
分母(風險約當金額)則包含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所承擔的風險總額。

依主管機關規定,證券商須針對以下六大類業務計算信用風險約當金額,並納入 BIS 資本適足率的分母:
| 業務類型 | 計提範圍說明 |
|---|---|
| 經紀業務受託買賣 | 受託買賣上市櫃有價證券、興櫃股票、期貨及選擇權,以及外國有價證券交易產生之信用風險 |
| 有價證券融資交易 | 涵蓋融資融券(信用交易)、證券業務借貸款項,以及不限用途之款項借貸等融通業務 |
| 附買回型交易 | 包含附買回(RP)、附賣回(RS)交易,以及有價證券之出借與借入等具抵押性質之往來 |
| 一般表內外項目 | 包含應收款項等表內資產;以及保證、承諾、開發信用狀等具潛在信用義務之表外項目 |
| 店頭市場衍生性商品 | 計算店頭市場(OTC)交易中,因交易對手違約可能產生之信用損失風險相當額 |
| 特定交易風險 | 包含資產證券化暴險、未按期交割之違約風險,以及非同步交割交易之信用暴險計提 |
上述業務類型中,「經紀業務受託買賣」與「有價證券融資交易」占多數券商信用風險計提金額的絕大部分,也是本文聚焦的重點。尤其是受託買賣,券商原則上不得拒絕正常委託,使得這塊風險部位具有高度「被動性」:無法選擇客戶、無法拒絕交易,只能承受成交量帶來的計提壓力。
問題出在總合計算法的計算邏輯。以上市有價證券為例,簡化後的公式大致是:
信用風險約當金額 = (基準日成交金額 + 前一日成交金額 × 1.1)× 信用風險係數(12.5%)× 有價證券風險係數(20%)
這個公式暗藏三個「事後才知道、且無法預先控管」的變數:成交金額要收盤後才確定、前一日的量還要用 1.1 倍市價調整權數「延遲」計入今天、違約金額更是事後事件。當市場熱絡時,這個機制會產生三重放大效應:
這正是多頭行情中,券商業務愈熱、資本適足率卻愈緊繃的根本原因:保守僵化的總合法權數,導致信用風險「超額計提」,分母暴增,BIS 急遽下滑。
為了避免BIS逼近法定紅線而影響業務權限,券商只能擴大分子:保留自有資金不可運用,甚至向股東發動增資。這些為了防範「虛增風險」而被強制鎖死的資金,不僅無法投入其他高收益業務,更直接稀釋了股東權益報酬率(ROE),這正是保守總合法正默默侵蝕公司資金運用效率的殘酷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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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總合法僵化的權數,複雜法的精神,是把「擔保品品質」真正納入計算,而非用一刀切的固定係數概括承受風險。其簡化公式為:
淨暴險 E* = Max{0,暴險金額 × (1+He) - 擔保品現值 × (1-Hc-Hfx)}
信用風險約當金額 = 淨暴險 E* × 信用風險係數
其中 Hc 是依擔保品評等與流動性細算出的折扣比率。擔保品評等愈佳、流動性愈高,折扣比率愈低,代表能被承認的擔保效果愈好。兩者的核心差異,整理如下:
| 比較項目 | 總合計算法 | 複雜法 |
|---|---|---|
| 計算邏輯 | 以成交金額直接乘上固定風險係數 | 以「暴險金額-有效擔保品」計算淨暴險(E*) |
| 擔保品品質 | 不考慮,僅概略分類 20%/33%/100% | 依評等、流動性細算折扣比率(Hc), 品質愈佳折扣愈低 |
| 買賣可否相抵 | 原則上不可完全相抵,易隨成交量膨脹 | 可將已確認持股之賣出金額視為擔保品, 買賣相互支援 |
| 與成交量的關係 | 近乎線性正相關,成交量增加、風險計提就增加 | 計提取決於擔保品覆蓋率,成交量增加不必然等於風險計提增加 |
| 導入門檻 | 免額外系統,申報作業簡單 | 須建置即時計算系統與資料庫,並留存完整佐證資料 |
| 適用心態 | 被動接受計提結果 | 主動管理擔保品,以壓縮信用風險計提 |
以下用一個簡化的個人戶案例具體說明。假設投資人於基準日前一營業日以 250 萬元成交金額買進某標的一張,基準日市值同為 250 萬元,交易並未違約,預計持有期間 10 天。分別以總合法與複雜法計算信用風險約當金額(RWA),並依投資標的類型比較結果:
| 投資標的 | 總合法 RWA(元) | 複雜法 RWA(元) | 結果 |
|---|---|---|---|
| 非高度流動性上市權益證券 | 68,750 | 93,750 | 總合法較優 |
| 高度流動性上市權益證券 | 68,750 | 56,250 | 複雜法較優 |
| 認購(售)權證 | 312,500 | 375,000 | 總合法較優 |
| 興櫃股票 | 123,750 | 123,750 | 兩者相同 |
| 公債(AA級,剩餘1–3年) | 62,500 | 7,500 | 複雜法較優 |
| 公司債(BBB+級,剩餘1–3年) | 62,500 | 22,500 | 複雜法較優 |
| 公司債(CC-級) | 62,500 | 56,250 | 複雜法較優 |
| 整戶期望值合計 | 108,750 | 105,000 | 複雜法整體較優 |
從上表可以觀察到四個重點:
TEJ 現行的「券商版 BIS 自有資本計提系統」,成功協助客戶透過精準的擔保品折抵,將原本被動的法遵申報系統,轉化為每日資金效益監控的管理工具。系統核心價值包括:
券商採用複雜法的資本效益:以受託買賣規模 100 億元/日為基礎估算,總合法年均計提約 60~80 億元信用風險約當金額,改採複雜法後可降至約 6~12 億元,換算資本需求可望降低逾 6 億元。
信用風險約當金額,本質上是券商經營經紀業務必須負擔的「牌照成本」。成交量愈大、業務規模愈大,計提金額本應同步增加,這是主管機關設計制度的初衷。但這不代表計提金額只能被動承受。當股市熱絡、成交量持續墊高之際,正是檢視自身是否仍停留在總合法、承受不必要「超額計提」的最佳時機。透過複雜法搭配 TEJ 券商版 BIS 資本計提系統的分析工具,管理階層可以將 RWA 從單純的監理指標,轉化為支援資本配置、風險辨識與經營決策的管理資訊,讓有限的資本,創造更高的業務量能與經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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