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集團廣義的說法,是指由眾獨立企業組成,具有某種特定人事或資本結合關係的商業團體,納入集團歸屬的規則可以是正式關係:如直接或間接持股、交叉持股、借貸關係及董事跨座等;或非正式關係:包括種族、信仰、宗親、親屬、朋友、同學、員工等。
當企業策略方向、營運管理方式改變,便可能有合併、收購、分割、出售等組織調整的變化,因此,對TEJ而言,集團成員的併入、移出都在預期,只是將企業歸屬集團及從集團拆分認定的條件及時點,一直都是歸屬集團需面對的挑戰。
基於法人是由法律賦予權利、義務能力之社會組織體,其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必須透過董事會執行,董事會則由自然人、法人、法人代表人所組成。因此,TEJ對集團企業的歸屬,不但看重法人與法人之間的關係,亦不敢輕忽法人與自然人(發起人、股東或董事)間的關係。
詳細資訊請參考 電子報第十四期